中美企业高通商标争夺案再开庭 上海高通索赔1亿元
备受关注的中美企业高通商标争夺案在上海再次开庭审理。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高通”)向美国高通公司(Qualcomm Incorporated)索赔1亿元人民币,理由是后者长期未经许可使用“高通”商标,侵犯了上海高通的商标专用权。
上海高通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专注于智能卡芯片和物联网技术研发的高科技企业,早在1993年便注册了“高通”商标,使用在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等商品和服务上。而美国高通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全球最大的无线通信芯片供应商之一,于2002年进入中国市场,并将“高通”作为其企业字号和商标广泛使用。
上海高通认为,美国高通在明知“高通”商标已由上海高通注册的情况下,仍在中国市场大量使用“高通”字样,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此前,上海高通曾多次向商评委提出争议申请,但均未获得支持。2014年,上海高通正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美国高通停止使用“高通”商标,并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
本次庭审中,双方围绕美国高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上海高通索赔金额是否合理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上海高通方指出,美国高通的商号“Qualcomm”中文翻译“高通”与上海高通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且美国高通在各类宣传和商业活动中频繁使用“高通”字样,已造成市场混淆,严重损害了上海高通的合法权益。1亿元的索赔金额是基于美国高通侵权期间的获利情况以及上海高通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计算得出。
美国高通则辩称,其“高通”字号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已在中国乃至全球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与上海高通的商标不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会导致公众混淆。美国高通认为上海高通索赔金额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有知识产权专家表示,此案涉及中美两国知名企业的商标权益,审理结果将对类似案件产生重要影响。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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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2 12:45:14